國產鋼結構怎樣“走出去”?
次瀏覽 上傳更新:2016-04-07 13:49:30
“我國的鋼結構產業應當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企業科技創新、推動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國際化、政府加強政策導向四個方面持續進步,使國產鋼結構逐步走向海外。”日前,在2015年全國鋼結構學術年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重慶大學校長周緒紅針對國產鋼結構走向海外的機遇與挑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走出去”時機已到
“目前,中國鋼結構具備了走向海外的能力,并且擁有走向海外的機遇。”周緒紅認為。
中國是鋼材產量大國,也是鋼結構產業大國,擁有研發、設計、制造、安裝的鋼結構產業鏈。在產業規模方面,中國有資質的鋼結構施工企業超過3000家,從業人員約50萬人。此外,鋼結構行業形成了產業城,如杭蕭鋼構股份有限公司、大地鋼結構有限公司和東南網架股份有限公司等著名企業都集聚在杭州市蕭山區。
2014年,中國的鋼結構產量為4200萬噸(產值為5100億元),超過歐洲、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產量的總和。房屋建筑中,發達國家鋼結構占比為22%~43%,而中國占比約為5%;橋梁結構中,美國的鋼橋占比為33%,日本的占比為41%,而中國的占比約為1%。“作為一種可持續發展的結構形式,鋼結構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周緒紅表示。
中國鋼結構具備走向海外的產業、技術和人才基礎,在建造技術和工藝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擁有一批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同時,中國鋼結構也積累了一定的海外市場開拓經驗,海外市場已經從東南亞拓展到歐美。一批龍頭企業已經在技術、人才和布局方面做好準備,開展了國外認證和許可工作,設立了海外事業部和國外分支機構。不過,我國鋼結構的國際市場占有率不高,與中國鋼結構制造大國的地位不相稱。
周緒紅認為,巨大的海外需求帶來了市場機遇。
目前,中國大型鋼結構企業已經在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進行戰略布局。例如,中建鋼構在阿聯酋、巴基斯坦、阿布扎比、科威特、阿爾及利亞、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承建了一批標志性建筑;中國京冶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承建鋼結構工程;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參與9項海外鋼橋項目,主要分布在東南亞和非洲地區;中鐵山橋集團有限公司有12個海外鋼橋建設項目,分布在美國、德國、加拿大等十幾個國家。
2014年,大型鋼結構企業在國外的訂單明顯增加。例如,寶鋼鋼構獲得美國國民油井兩個項目的鋼結構工程訂單;杭蕭鋼構中標蒙古國鋼結構住宅項目,合同額達到26億元;東南網架與委內瑞拉政府簽約10億元的合同;北京多維聯合集團與委內瑞拉政府簽訂新型板材項目,合同金額為2.97億美元。
2012年~2014年,中國鋼結構出口快速增長,出口量由20多萬噸增加到80多萬噸,出口產值由60多億元增加到200多億元。周緒紅表示,“一帶一路”戰略為中國鋼結構走出去帶來了機遇,是中國鋼結構產業發展海外市場的契機。例如,中國鋼鐵企業正與哈薩克斯坦、印度尼西亞進行友好合作。
四大挑戰須重視
周緒紅指出,中國鋼結構走向海外市場將面臨諸多挑戰。
首先是技術上的挑戰。中國鋼結構設計、制作和安裝規范與所在國標準存在差異,部分鋼結構標準國際認可度不高。中國鋼結構材料種類和型材與所在國不同。中國企業不熟悉國外工程建設標準,以英文表達合同和圖紙,存在語言障礙。同時,中國企業的盲目制作和安裝,可能引起索賠。
周緒紅強調,材料不接軌,“以強代弱”“以大代小”,吃虧太大。同時,海外施工有時不能采用中國的鋼材,費時、費錢,使得優勢變劣勢。因此,鋼結構企業提升設計能力并為所在國接受,任重而道遠。
其次是貿易方面的挑戰。中國出口鋼鐵產品80%是技術含量低的初加工產品(如棒線材)及粗鋼,技術含量高、深加工產品(如不銹鋼、電工鋼、涂層或鍍鋅板材)缺乏競爭力,依賴進口。“低出高進”的貿易結構增加了能源、資源和環境壓力,不利于可持續發展。
再其次是管理上的挑戰。中國鋼結構企業不熟悉國際通行的管理方法,不熟悉國際工程慣例、國際通行管理模式和相關國家的工程管理模式及合同模式,常依據國內經驗執行項目。另外,由于國內外文化、體制、分包模式、業主要求等不同,很多國內經營方式不適合海外項目。
同時,國內企業對不確定性風險認識不足,其中包括:政治風險,所在國政治動蕩或國家首腦更替帶來的政策更替,導致項目終止;法律風險,對所在國法律了解不透,合同風險不能鎖定,導致糾紛不斷;利益沖突風險,“一帶一路”沿線許多國家的政治是企業家政治,企業的利益就是國家利益,一旦觸及當地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就會出現各種障礙;成本風險,企業很難對所在國政治、法律、國情、市場、原燃材料及價格波動、勞動力成本、建廠設計數據、索賠條例、匯率風險等研究透徹,導致工期或建設成本普遍高于預期。
最后,中國的鋼結構企業多而散,競爭優勢難以發揮。2014年,中國10家上市企業鋼結構產量為367.72萬噸、出口23.37萬噸,占比分別為16.02%、13.98%。中國鋼結構企業分散度高,低端產能過多,存在無序惡性競爭現象,不利于行業整體的技術進步和“走出去”戰略的實施。
對癥下藥降風險
周緒紅認為,中國鋼結構化解“走出去”的風險與挑戰,需要從四方面對癥下藥。
一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整合鋼鐵企業與鋼結構企業資源,形成優勢和特色。通過產業重組并購,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效率低的產業,調整產品結構,促進轉型升級。
同時,加強中外合作,特別是與歐美國家的合作。加強與國際工程管理咨詢公司合作,減少工程管理風險,注重中外雙方的優勢互補。例如,外方在初步設計、工藝設計、基礎設計、詳細設計等方面多發揮作用,中方在承擔國內采購、制作加工、運輸、現場施工管理、降低成本方面多發揮作用;外方可提供一些國際通用的程序,中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實施;中外雙方共同承擔安全、質量、檢測和控制等工作。
二是加強企業科技創新。提高材料、產品和結構研發能力,創新結構體系,提升設計能力,輸出集鋼結構研發、設計、采購、制造、安裝、檢測于一體的“產品+服務”。同時,研發技術含量高的鋼制產品,向海外出口。提高制作與安裝水平,研發大型施工設備、精細化施工工藝、智能化施工技術與制造安裝方法,實現鋼結構產業的信息化、數字化、自動化和智能化。
三是推動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國際化。政府和行業組織應加強與國際主要標準體系(如北美、歐盟等)的溝通和對接,編制鋼材相互代換設計的技術規范。企業要加強與工程所在國政府和項目業主的溝通和交流,邀請對方來中國進行實地考察和技術交流,為國產標準結構鋼材走向國際市場掃除觀念上的障礙;為對方技術人員講解、培訓、推廣中國工程建設標準,擴大國際影響;展現中國工程建設的重大成就,體現中國鋼結構相關標準的正確性、合理性、安全性。
同時,積極參與國際認證。我國大型鋼廠和鋼結構(板材和型鋼)廠具有世界先進的生產設備和工藝,應積極參加中國產品標準在相關國家或地區的認證工作。要與相關國家工程技術人員合作,共同編制適合所在國或區域的工程建設標準。
四是政府加強政策導向。鼓勵鋼鐵產品“低進高出”,調整貿易結構。鋼材以加工件形式的產品、構件或鋼結構出口,可減少貿易摩擦。擴大海外投資,利用海外閑置產能,通過參股或收購海外的鐵礦石資源,保障國內的供應,規避國際鐵礦石價格大幅上漲風險。